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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0-02-08

为进一步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6日,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通知,针对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分别有相应的疫情防控流程图。


《工作指南》要求,全省各学校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及高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


《工作指南》指出,全省学校开学前,要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做好校园、园区预防性消毒;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其中,中小学及高校要加强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并做好记录;引导学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养成勤洗手的习惯;学生就餐要吃熟食;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中职学校应全面摸排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高校要安排专人对留校学生平时生活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好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摸清留学生动态变化情况,密切关注学生离校后的去向,避免或减少跨省流动。全面摸排、摸清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


《工作指南》指出,全省学校开学当天及学生返校途中,学生及家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立入校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积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其中,幼儿园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小学生返校途中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学校应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定时通风换气;学生放学途中应规范佩戴口罩;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高校学生返校时,减少校门进出口,严格出入管理;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工作指南》指出,全省学校开学后,要上好开学第一课;保持公共场所适时通风,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其中,幼儿园要坚持每日监控全体师生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中小学及高校应密切监测学生的健康状态,填写健康卡;对出现可疑症状的学生,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走读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家长接送;师生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乘坐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摘掉口罩并洗手;学校应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学校应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新闻办/供稿 编辑/程世超 初审/杨晓谜 终审/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