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豫理工学〔2020〕10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朝霞奖学金”评定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朝霞奖学金”评定办法》《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评定办法》《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理工大学“夏绪虎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20年9月5日
河南理工大学“朝霞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发展,激励河南理工大学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爱心人士胡朝霞女士捐资人民币伍拾万元,设立“朝霞奖学金”。“朝霞奖学金”首期五年,每年拾万元,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条 “朝霞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于每年10—11月份进行,每年评定50名,其中本科生40名,研究生10名,奖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分别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朝霞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
3.专业思想稳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在学校的学年综合评定中专业排名前20%,且本学年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4.本科生: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5. 本科生: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兼得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朝霞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向学院申请;相关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在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分别向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推荐。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第六条 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或追回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下年的参评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有酗酒等不良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者;
3.弄虚作假者;
4.沉迷网络、游戏者;
5.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者。
第七条 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及奖惩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由所在学院统一报给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负责每年向捐赠人报告奖学金评定、获奖学生表现及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朝霞奖学金”申请表
附 件
河南理工大学“朝霞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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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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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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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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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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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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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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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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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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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定情况 |
本学年综合评定专业排名: 本学年综合评定专业排名是否位于专业前20%:是□ 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研究生学历不填写) |
申请理由 |
本人一年来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及奖惩等各方面的情况: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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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评定办法
河南济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1953年成立的河南省地方国营新乡专署济源煤矿,1986年划归焦作管辖,1997年更名为河南省济源煤矿,2002年改制为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集团公司成立。公司秉承“追求完美、迈向新高”的经营理念,以煤为主、多元发展,先后在新疆、青海、西藏、陕西旬邑等边疆和红色革命老区投资建设煤矿和开展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在黄河岸边成立小浪底无纺布有限公司,与河南恒通化工公司合资组建河南联创化工有限公司。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快创新转型发展步伐,先后成立河南鲁泰能源有限公司,济源市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并着力在金融、互联网科技、生态建设等领域谋求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性事业,支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河南济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每年捐资伍万元,连续出资三年,用于在河南理工大学设立“济煤能源”助学金,资助品行端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做好“济煤能源”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助学金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以下简称“济煤能源”助学金。
第二条 本助学金用于资助河南理工大学采矿、地质、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煤矿安全专业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河南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每年共资助10人,资助额度为5000元/人。助学金名额不具体分配,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评选条件和所掌握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第二条所述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中进行评定。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活动;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 学校当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因灾、学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因重特大疾病突发致贫的。
4. 奋发向上,努力学习,本学年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5. 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初评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发文公布后,对受助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条 助学金评审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与学校学年综合评定及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同时进行。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和评审条件,认真做好助学金的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八条 “济煤能源”助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河南济煤能源有限公司和上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获得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中,凡发现有违犯校规校纪、弄虚作假、高消费、请客送礼、迷恋网络游戏等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助学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申请表
附 件
河南理工大学“济煤能源”助学金申请表
申 请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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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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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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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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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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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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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的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促进企业与高校深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捐资200万元给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时间为2020年-2023年,为规范奖学金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奖学金全称“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以下简称“平煤神马奖学金”),该奖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管理。
第二条 设立平煤神马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河南理工大学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平煤神马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三条 平煤神马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派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河南理工大学相关领导担任。平煤神马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获奖学生名单的终审。平煤神马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科申请学生材料汇总、候选人初评等各项日常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申请学生的材料汇总、候选人初评等各项日常工作,两者共同负责表彰会筹办、奖金的发放等工作。
第四条 本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需的煤炭、化工等主体专业及相关专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平煤神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河南理工大学三、四年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及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第六条 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每年评选平煤神马奖学金获得者16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8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4人,5000元∕人;本科生130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热爱煤炭化工事业和所学专业,综合素质及能力全面发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内未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身体健康;
(四)课程成绩良好,评选学年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五)评选学年综合积分位列专业前50%;
(六)本科生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不与同年度的其他奖学金兼得;
(七)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创新实践(成果)奖励;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学位论文具有较强创新性,预期研究成果水平高,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同一学年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的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
(八)优先考虑已签约或拟与平煤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约的申请者。
第三章 申请、评审及表彰
第八条 每年9月份,学校公布平煤神马奖学金的具体工作部署,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评选条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证明材料,自行向所在学院申请。
第九条 相关学院按照名额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和初评,将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结果汇总表及学生申请纸质材料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档分别发送至邮箱xszzglzx@hpu.edu.cn和pypx@hpu.edu.cn。
第十条 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平煤神马奖学金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每年11月份,学校邀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有关领导参加平煤神马奖学金获奖学生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的《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表彰文件及相关材料由企业和学校分别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平煤神马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2.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
“平煤神马奖学金”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
专业类别 |
一等奖 名额 |
二等奖 名额 |
合计 |
安全学院 |
安全工程、消防工程 |
5 |
10 |
15 |
能源学院 |
采矿工程、交通工程 |
7 |
14 |
21 |
资环学院 |
地质类 |
4 |
8 |
12 |
机械学院 |
机械类 |
5 |
9 |
14 |
测绘学院 |
测绘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2 |
7 |
9 |
材料学院 |
材料类 |
2 |
5 |
7 |
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8 |
11 |
土木学院 |
土木类、工程力学 |
3 |
8 |
11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 |
2 |
5 |
7 |
工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1 |
2 |
3 |
财经学院 |
会计学 |
1 |
2 |
3 |
数信学院 |
数学类 |
1 |
2 |
3 |
物电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2 |
4 |
6 |
化工学院 |
矿物加工工程、化工与制药类 |
2 |
6 |
8 |
合计 |
|
40 |
90 |
130 |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平煤神马奖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政治面貌 |
|
民 族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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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所在院(部)及班级 |
|
学号 |
|
曾获何种奖励 |
|
是否受到 学校处分 |
是 否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等级(研究生不填) |
|
综合积分专业排名 |
/ |
个人简介(研究生须填写本人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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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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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科)或研究生院(研究生)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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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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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双面打印
河南理工大学“夏绪虎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支持母校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99级杰出校友夏绪虎捐资人民币壹佰万元(十年,每年壹拾万元),在我校设立“夏绪虎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确保该奖学金顺利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该奖学金在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中评定,每年评选50名,其中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35名、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15名,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
第一章 评选条件与奖励标准
第三条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抵制邪教等非法活动;
2. 评选年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思想稳定;
3. 在上学年综合评定中专业排名前30%,评选学年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4.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5. 能够学以致用,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获得国家级创新大赛奖励的个人优先推荐;
6. 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7. 原则上与国家级奖学金不重复。
第二章 评审程序与表彰
第四条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由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于每年9月至11月进行,由捐赠人或委托学校进行颁奖。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奖学金由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将接受捐赠人和上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和评审条件,认真做好奖学金的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
第八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奖、已授奖的将取消或追回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该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校学习期间,不遵守校规校纪者;
2. 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有抽烟、酗酒、沉迷网络(游戏者)等不良行为者;
3. 弄虚作假者;
4. 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者。
第九条 奖学金获得者应以书面形式向捐赠者汇报其在校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并立志做一名有理想、有信念、有责任、有担当、有奋斗、有奉献的新时代青年。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的修订、补充和解释由奖学金捐赠人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夏绪虎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
附 件
河南理工大学“夏绪虎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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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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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
学号 |
|
专业排名 |
|
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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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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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电子打印,分别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留存)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