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学〔2018〕18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等3个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和《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评定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12日
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支持祖国教育事业发展和回馈母校,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知名校友马桂霞女士再次为“九鼎科技奖学金”注资人民币伍拾万元,用于奖励我校资环学院、能源学院、安全学院、测绘学院、电气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学院、计算机学院、工商学院、财经学院、物电学院、外语学院等12个学院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二条 “九鼎科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于每年10—11月份进行,每年评定50名,奖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评定。
第三条 “九鼎科技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能正视生活困难,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专业思想稳定。
3.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在学校的学年综合评定中专业排名前2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4.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向学院申请;相关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生工作处推荐,具体推荐名额为资环学院6名,其他学院各4名。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第六条 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或追回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下年的参评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有酗酒等不良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者;
3.弄虚作假者;
4.沉迷网络、游戏者;
5.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者。
第七条 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及奖惩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由所在学院统一报给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负责每年向捐赠人报告奖学金评定、获奖学生表现及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河南理工大学“九鼎科技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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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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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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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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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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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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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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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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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定情况 |
本学年综合评定专业排名: 本学年综合评定专业排名是否位于专业前20%: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
申 请 理 由 |
本人一年来学习、生活、工作及奖惩等各方面的情况: |
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为广东省国资委下属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公司秉承“崇德崇新、共创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诚为道、规范高效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是中国第一家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上市企业,国内爆破技术先进、采剥能力强、矿山工程服务项目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领域的公益性事业,支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每年捐资贰拾万元,用于在河南理工大学设立“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资助品行端正、学业优秀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做好“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评定与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奖助学金全称为河南理工大学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宏大爆破”奖助学金。该奖助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第二条 本奖助学金分为“宏大爆破”奖学金和“宏大爆破”助学金。奖学金用于奖励河南理工大学品学兼优的在读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学生。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奖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河南理工大学正式注册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助学金总额为200000元/年,其中奖学金150000元、助学金50000元。
1. 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每年评选名额50人,奖励额度为3000元/人。名额分配:安全学院8人、能源学院12人、资环学院6人、测绘学院6人、土木学院8人、研究生10人。
2. 助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资助25人,资助额度为2000元/人。助学金名额不具体分配,由学生处根据评选条件和所掌握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进行评定。
第四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本科生学年综合评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3. 本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
4.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有以下优秀表现者,可优先评选: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项者。
5. 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二)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活动;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3. 学校当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因灾、学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因重特大疾病突发致贫的。
4. 奋发向上,努力学习,本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分别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学金申请表》和《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初评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第六条 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与学校学年综合评定及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同时进行。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和评审条件,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与发放工作,确保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八条 “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宏大爆破”奖助学金专项,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和上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获得奖助学金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高消费、请客送礼等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收回已发奖助学金。
第五章 奖金发放与表彰
第十条 学校将为获得奖学金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派公司代表参加颁奖典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学金申请表
2.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奖学金申请表
申 请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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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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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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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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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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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宏大爆破”助学金申请表
申 请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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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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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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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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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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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广西百色百矿集团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百矿集团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安全学院、能源学院、资环学院、测绘学院、机械学院、电气学院、工商学院、财经学院、土木学院、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电学院、外语学院、建艺学院、音乐学院、医学院等16个学院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 “百矿集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于每年9—10月份进行,评选5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生/年。由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予以评定。
第三条 “百矿集团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专业思想稳定。在学校的学年综合评定中专业排名前30%,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生活简朴,不铺张浪费,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4. 有与专业相关论文(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刊物上发表或经学校评定为优秀的专业论文(作品)者优先。
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申请表》后,报所在学院进行初评。
第五条 相关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生工作处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学生工作处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发文公布,并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第六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或追回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下年的参评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有酗酒等不良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者;
3.弄虚作假者;
4.沉迷网络、游戏者;
5.其他原因需要终止者。
第七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生活、工作及奖惩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由其所在学院统一报给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由基金会向捐赠企业报告奖学金评定、获奖学生表现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分配名额 (单位:名) |
备注 |
1 |
安全学院 |
5 |
|
2 |
能源学院 |
5 |
|
3 |
资环学院 |
5 |
|
4 |
测绘学院 |
5 |
|
5 |
机械学院 |
3 |
|
6 |
电气学院 |
3 |
|
7 |
工商学院 |
3 |
|
8 |
财经学院 |
3 |
|
9 |
土木学院 |
3 |
|
10 |
化工学院 |
3 |
|
11 |
计算机学院 |
2 |
|
12 |
物电学院 |
2 |
|
13 |
外语学院 |
2 |
|
14 |
建艺学院 |
2 |
|
15 |
音乐学院 |
2 |
|
16 |
医 学 院 |
2 |
|
合计: |
50 |
|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百矿集团奖学金”申请表
申 请 人 情 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 院 |
|
专业班级 |
|
曾获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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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 初评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