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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25-11-11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圆满完成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普及,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内蒙古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区实施规划(2015—2020年)》,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