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卡木然·艾买提同学:
你因违反国家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19〕13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学校将给予你开除学籍处分。
鉴于学校无法与你取得有效联系,现对你违纪拟处理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纪律处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无异议,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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