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赛亚同学:
你自2024年2月24日开学报到至今,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不返校、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累计缺席100学时,构成违纪。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19〕13号)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学校将给予你开除学籍处分。
鉴于学校无法与你取得有效联系,现对你违纪拟处理结果予以公告,如对纪律处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无异议,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