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1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及学校专家评审,拟推荐培“根”固“源”辅导员发展工作室(工作室负责人:刘小梅)参加新一批河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室评选。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科反馈。
联 系 人:赵 琨
联系电话:0391-3987096
电子邮箱:sxjyk@hp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