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宿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三十三条 对极少数因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研究生申请外宿的,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处)相关规定执行),需按程序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外宿。
第三十四条 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以下材料:
1.校外住宿申请书(需家长签字认可);
2.《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审批表》(详见附件1);
3.《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承诺书》(详见附件2);
4.因疾病需申请外宿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三十五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
1.学生申请;
2.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实地核实学生外宿地点后,签署意见;
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4.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批;
5.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十六条 学生外宿后,要将宿舍内的床铺退回。特殊情况,学校有权要求外宿学生回校住宿,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服从。
第三十七条 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校外住宿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学院、辅导员、班级和家长。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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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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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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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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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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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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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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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导 员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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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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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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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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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东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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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审批意见 |
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退宿情况 |
后勤处(后勤集团)宿教中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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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辅导员签署意见前,需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实地核实学生外宿地点;
2.本表审批后,需复印四份,学生本人及学院、财务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宿教中心各存一份,原件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管理科留存。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承诺书
本人申请校外住宿,为明确本人及家长的责任,本人及家长自愿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外宿理由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三、在外宿期间,若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由本人及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
四、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五、若校外住宿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将及时告知家长和所在学院。
六、若遇特殊情况,本人服从学校要求,搬回住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房租损失等后果。
七、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外宿学生及家长各存一份。
学生签名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