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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宿申请

发布时间:2023-06-29

学生外宿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三十三条  对极少数因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研究生申请外宿的,按照研究生工作部(处)相关规定执行),需按程序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外宿。

第三十四条  申请校外住宿需提供以下材料:

1.校外住宿申请书(需家长签字认可);

2.《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审批表》(详见附件1);

3.《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承诺书》(详见附件2);

4.因疾病需申请外宿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三十五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程序:

1.学生申请;

2.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实地核实学生外宿地点后,签署意见;

3.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4.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批;

5.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十六条  学生外宿后,要将宿舍内的床铺退回。特殊情况,学校有权要求外宿学生回校住宿,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服从。

第三十七条  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校外住宿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学院、辅导员、班级和家长。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审批表

  


   


  


专业班级


   


现住宿舍


学生本人

联系方式


辅 导 员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校外住址


   

联系方式


申请起止时间

        日——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学院审批意见



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学生处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学生退宿情况


后勤处(后勤集团)宿教中心

    







注:1.辅导员签署意见前,需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实地核实学生外宿地点;

2.本表审批后,需复印四份,学生本人及学院、财务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宿教中心各存一份,原件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管理科留存。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外宿承诺书


本人申请校外住宿,为明确本人及家长的责任,本人及家长自愿向学校承诺如下:

一、外宿理由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三、外宿期间,若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由本人及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

四、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五、若校外住宿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将及时告知家长和所在学院。

六、若遇特殊情况,本人服从学校要求,搬回住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房租损失等后果。

七、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外宿学生及家长各存一份。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